現在很多合同**,其實在早期調研、論證、預防以及實施防控措施上做得足夠的話,90%都是可以不用出現對抗性訴訟,就算是去到訴訟程序,也要依據雙方具體情況,找到最佳的處理方案,實現“實際到位利益”最大化,而不是簡單的依據法條,舉證一下,走走流程,達不到當事人想要的結果。
比如在當事人合同法務的服務過程中,力圖通過對當事人的法律意識的培訓和循序漸進的誘導,讓當事人在政策風險、系統風險、管理風險、實施風險、非常規法律風險及灰色地帶風險等等方面盡量減少意識盲區、劃出紅線地帶,充分的利用程序合法和證據合法的前提下,減少漏洞,完善實務運作,完善、規范相關流程,樹立證據意識。尤其是**出現的時候,臨危不亂,盡快完善有關證據鏈,在面對**、司法機關、對方當事人甚至專業機構還有新聞媒體的多重壓力下,降低風險,降低社會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,通過充分斡旋,減少經濟損失、高效處置**。
合同經濟**
公司顧問成都律師團對業務實施專業梳理,分工合作,主要服務有下列“四類”情形:
一、非訴訟合同風險工作
結合客觀實際,充分了解國際及國內的最新局面,在當事人簽訂合同前對于政策風險(國際政局、**風險、戰亂風險、國內政策、立法趨勢)、系統風險(金融市場、匯率變化、經濟危機、經濟增長下滑)、管理風險(財務管理、人員管理、運營管理)、實施風險(對方資信調查、行業門檻)、非常規法律風險(環保、消防、政策變化)及灰色地帶風險(周邊環境、人文迷信、社會組織、**、****)作出一些列風險評估。讓當事人在合同簽訂的時候,對未來可能性風險有一定掌握,結合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,作出最佳決策參考。 **發生之后,訴訟并非唯一途徑,訴訟前大量的非訴訟工作,比**訟程序工作量更大,更加耗時耗力,但卻實施效果更好。
我們主要對下列合同提供非訴訟風險防控服務:
1、買賣合同,包括工礦產品購銷合同、農副產品購銷合同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等;
2、借款合同,包括各類長短期限的民間或商業借款合同;
3、建設工程合同,包括建設勘察設計合同、建筑安裝工程合同、建筑裝飾等;
4、房地產合同,包括房地產買賣、租賃合同,土地位用權轉讓合同等;
5、供用電合同,包括供用電、氣、水、熱力等合同;
6、贈與合同,包括饋贈合同、遺贈合同等;
7、租賃合同;
8、融資租賃合同,含融資租賃關系中買賣合同。
9、承攬合同,包括來料加工合同、來件加工合同**、補償貿易合同等;
10、運輸合同,包括水路、鐵路、陸路、**運輸合同;
11、技術合同**,包括技術開發(委托開發和合作開發)合同,技術轉讓(專利技術轉讓和非專利技術轉讓、專利技術實施許可)合同,技術咨詢合同,技術服務合同等;
12、保管合同;
13、倉儲合同;
14、委托合同;
15、行紀合同;
16、居問合同;
17、保險合同,包括財產保險合同、人壽保險合同等。
18、**合同,包括保證合同、抵押合同,質押合同,留置合同等;
19、承包經營合同,包括農村承包經營合同等;
20、勞動合同,包括雇傭合同、集體勞動合同、涉外勞務合同等;
21、知識產權合同,包括專利合同、商標合同,著作權合同等;
22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,中外合作企業合同、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;
23、合伙合同,含一般合伙合同及隱名合伙合同;
24、其他合同**,如培訓合同、**貼現合同、儲蓄合同、影視合同、**合同等。
二、合同**訴訟
我顧問律師團專門成立了風險高發的工作組對應研究和服務“買賣合同**、借款合同**、房地產合同**、建設工程合同**”,對于訴訟前**原因、當事雙方利弊、雙方利益風險、證據收集及完善、和解可能性及利益最大化策略進行專業分析,根據訴訟前的準備工作進行訴訟中的策略把握、訴訟及答辯方案、訴訟程序實施,并且特備注重訴訟后的結果**,以實際效益最大化為宗旨。
三、合同犯罪實務工作
我顧問合同犯罪實務專家委針對保護企業管理者和個人投資者,在經營當中不慎涉及合同犯罪和****,經濟合同**往往容易與合同**相混淆,有的案件確實是甚至連***門都難以作出準確區分在,但是有些屬于因為對法律理解不夠透徹,風險防范措施不夠,專家委針對企業特性提出針對性的“風險防控、監督”及經營中“合規性制度建設和抽查”辦法,做到防未病或者將病根扼殺在初期。
四、常年法律顧問工作
成都要賬公司顧問法律顧問工作方針:事前參謀,事中監控,事后補救,預防為主。